罚!!扬州海事对首例浮船坞违法排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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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海事局对某浮船坞违规排放船舶垃圾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该局2018年对水上修造浮船坞开出的首张罚单。

 

  11月19日,扬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航时发现,某船厂附近水域水面飘着一些褐色漂浮物。经进一步巡查,执法人员发现某浮船坞正在向长江排放船舶污染物。执法人员当即叫停了该船坞的排污行为,并登轮开展现场调查。据调查,该浮船坞正在给坞内船舶进行喷砂除锈打漆作业,作业产生的部分操作废弃物直接排入了长江水体。该操作废弃物中含有废旧铁砂、油漆及铁锈等,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规定属于船舶垃圾。因内河水域禁止船舶排放船舶垃圾,该轮向长江水体排放船舶垃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调查结束后,扬州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船坞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扬州海事局将持续加大对浮船坞的现场防污染检查力度,严查非法排污行为,抓好长江水环境生态保护工作。

 

文章来源:信德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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