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局正式签发首批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网点动态/资讯  323

3月27日,厦门海事局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办理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答复函》要求,正式签发辖区首批39本新版《中国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是密切跟踪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收集辖区航运企业、航海院校、船员培训机构、海员外派机构、船员的专业建议和实际需求并汇总上报;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办理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答复函》要求,正常受理并审批相关机构和广大船员的申请,按要求定期向上级报送辖区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理确认情况;三是组织召开专题业务会议学习研究《交通运输海事局关于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函,重点放在“发放权限、办理程序、证书制证标准、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与适任证书对应关系、制证模板、后续档案归档备查”等内容,为上级科学合理制定管理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四是按要求做好新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调拨申请、盘点、入库、调制制证模板、制证核对等各项工作,为签发首批新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做好充分准备;五是转变职能做好服务,考虑到政策调整时间跨度较长,积极主动做好行政相对人对政策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赢得相对人的信任和理解,妥善解决该项证书发证难问题。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完善职称制度两方面,提出了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促进职称评价与培养使用相衔接等方面的改革任务,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明确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船员资格已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海事管理机构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交通运输部授权,具体负责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签发管理工作。

下一步,厦门海事局将持续跟进政策调整事宜,待政策落地后持续做好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签发管理工作,切实满足船员持证需求,维护船员整体权益,为广大船员朋友谋福祉。

资料来源:福建海事局